輪胎全球技術法規(guī)非正式工作組第21次會議在日內瓦召開
2019年1月21日, 輪胎全球技術法規(guī)(GTR TYRE)第21次會議在瑞士日內瓦聯合國總部召開。加拿大交通部、俄羅斯國家汽車工程研究院(NAMI)、日本汽車標準化國際中心(JASIC)、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CATARC)、印度機動車輛研究組織(ARAI)等政府及政府相關研究機構,美國輪胎制造商協會(USTMA)、歐洲輪胎輪輞技術組織(ETRTO)、日本汽車輪胎協會(JATMA)等國際組織的專家總計20余人參加了此次會議。中汽中心鹽城汽車試驗場有限公司楊振,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謝東明參加了此次會議。Andrei V. Bocharov博士作為GTR TYRE第二階段法規(guī)協調非正式工作組主席主持了本次會議,ETRTO秘書長Nicolas de Mahieu擔任會議秘書。
本次會議首先由Nicolas介紹了本次會議日程安排,會議回顧并批準了2018年10月份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召開的第20次會議的技術結論。并對法規(guī)草稿TYREGTR-20-07 和TYREGTR-21-07 UN GTR No.16 修正草案的案例進行了介紹。
會議第二項議題,討論了工作組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輪胎行業(yè)是否引入CP輪胎(商用小型面包車用輪胎)提案;輪胎行業(yè)對尺寸測試時的測試輪輞描述提案,并同意在附件6和附件9中定義的指定輪輞條款中,保留“測試輪輞”的文字表述,并規(guī)定此僅用于滾動阻力測試;在強度測試時,如果柱塞在觸及輪輞停止之前輪胎沒有達到破損,并且沒有到達所要求的最低破環(huán)能,這時需要記錄最低點和對應的能量,并認為試驗已經完成,不需要多進行更多的測試;在技術指導文件中恢復了附件11,并針對附件11的第三段增加了一般描述;將最小和最大輪輞寬度加入附件6的表A、B、C、D 和 E 中,未來還會將技術理由加入GTR技術原則中;對法規(guī)3.16和3.17條款結構項目進行了重新調整;會議還決定由ETRTO于2019年9月向GRBP提交關于ECE R54中子午線輪胎在高速試驗后移除尺寸要求的建議;會議決定條款3.3.5中將充氣壓力標識選項加入技術原則,制定的負荷指數、層級、參考充氣壓力等參數的關系表也已經被列入了list 5中;美國和印度準備的關于印度在強度試驗條件調查反饋的技術原則項目將會在工作組22次會議上進行討論;對于輪胎在規(guī)定速度下的最大載荷/負荷能力規(guī)定說明,同樣已經在工作文件list 5中;ETRTO提出了新的建議,包含統一ECE R30中的“1. Variation of load capacity with speed for Passenger car tyres”,目前此條款已經被加入在GTR 16附件5中;OICA建議條款3.8.3.1.1中相關校準工作應該從IEC60942-1988轉換成IEC61672-1-2013,工作組同意了該建議,并將相應的修改GTR文本;相應的ECE R117法規(guī)也需要做類似修改;對于UN GTR No. 16 修正案2中修訂Part B的內容(TYREGTR-21-06),工作組決定本次會議后應該完成除條款3.18外的技術指導文件;輪胎行業(yè)還會調研條款3.18中的修訂參考,同時建議對metric-A尺寸的計算進行重新評估,檢查并統一GTR文本中復數描述,如lb和lbs。
會議第三項議題,討論了UN GTR No. 16修訂案2的技術原則和技術澄清文件的聲明,工作組同意了以下工作計劃:俄羅斯聯邦將會把現存的草案進行合并,并向非正式工作組提交;輪胎行業(yè)將會對有關TYREGTR-21-08注釋文檔是否正確和全部被反應在文檔的技術原則聲明進行審核,時間期限為2019年2月第2周;輪胎行業(yè)將會對21次工作組會議中議題缺少的部分和新技術說明進行更新,時間期限為2019年2月第2周;USTMA 將會把新的技術澄清聲明加入到技術原則聲明中,時間期限為2019年2月第3周;工作組同意了將工作核查表中的項目加入到GTR技術原則中,并進行了部分修改,如技術原則將相應公差影響從GTR正文中移除,輪胎行業(yè)在技術原則中增加輪胎標識選項“Test at”的介紹,3.16.2.1.5的技術介紹將被加入技術原則中。
會議第四項議題討論了其他提議,包含:起草UN GTR No. 16修訂案2的技術原則和技術澄清文件聲明開發(fā)的提案;確定中國在高速試驗相關方面的提案是否合適;在子午線輪胎外直徑變化的相關條款內增加新段落描述;審議討論開發(fā)全球性輪胎標識條款的可行性;工作組通過了2019年9月份向GRBP遞交的工作文件清單,ETRTO將會負責起草文件來全面描述GTR 16修正案2,包含修正案Part 1。
會議最后批準了2019年1月遞交GRBP第69次會議的文件,包含:TYRE GTR技術原則和技術澄清統一聲明,UN GTR No. 16修訂案1的具體內容和 UN GTR No. 16修訂案案例清單。會議決定,將于2019年3月4日和5日在比利時布魯塞爾歐盟總部召開GTR TYRE第22次會議。
輪胎全球技術法規(guī)非正式工作組(GTR TYRE)是基于UN WP.29 1998協議框架協議進行的全球范圍內的輪胎法規(guī)協調,中國作為98協議締約國,一直積極參與輪胎法規(guī)協調方面的工作。在2017年莫斯科召開的GTR TYRE第16次工作組會議上,中國代表團將中國輪胎國家標準體系成功導入GTR并就第二階段的輪胎法規(guī)協調內容組織行業(yè)專家搭建系統框架,至此美國FMVSS、聯合國UN ECE、中國GB三大輪胎法規(guī)體系成為GTR法規(guī)協調的主要方向。GTR TYRE第二階段法規(guī)主要圍繞協調引入全球輪胎標識,以及對磨耗標識、輪胎尺寸、高速試驗、耐久試驗、低氣壓試驗及輕型載重汽車輪胎(LT/C)耐久試驗等內容進行協調,并致力于制定UN GTR No. 16第二修正案。


